當人享受性愛帶來的快樂的同時,究竟人又有沒有必要為這與生俱來的權利去履行一些義務?
必須呈清一點,這裡所指「性愛的義務」並不是說「性愛是男女伴侶之間的義務」或「性愛是女人對丈夫 / 男朋友履行的義務」這類意思。一如開宗明義所說,是針對純性愛活動內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來提出討論。
在墮胎網誌中提出「性愛的義務」很明顯地讓人聯想到懷孕與生育。的確,本文想探討的正是這老掉牙的題材。從自然界法則去看,性行為之後繁殖下一代是正常不過的事情,為什麼今天人在享受性愛的同時,卻爭取不履行生育的義務呢?甚至試圖把這種免疫制定為一種合法權利?
當然,避孕已經成為「普世價值」的今天,來討論「性愛的義務」是否太落伍?太費時失事?不過這裡必須強調,如命題所示討論重點是「性愛的義務」,而不是「生育的義務」。
關於墮胎這個題材向來正反意見充斥,各有各的論點亦各自捍衛不同而一樣可貴的人類精神價值,而本文的目的是,當各種正反價值都無法在理性上凌駕對方的時候,嘗試回到最基本,甚麼前人定下的倫理價值都撇開不談,都不計算在內,只單純去看性愛活動,試圖從中找出性愛行為與墮胎的關係,從中找出結論。
簡單一點說,如果一個人只追求性愛的快樂,以此為其生存的重要目的,其他精神價值他都不在乎,在這樣的假設下,是否她(或他)就可以理直氣壯的進行墮胎?
蜜蜂的理性決定
花吸引蜜蜂來採花蜜,從而讓花粉散播,從而達到繁殖的目的。有一天蜜蜂說,我只想採美味的花蜜來吃,但不想再碰那些花粉,並想盡辦法不去碰他們,也為這種行為想出很多符合理性的理由(例如地球上太多花的話就沒有樹立足的地方),從而讓不碰花粉這種行為合埋化。
這個例子會令人聯想到什麼呢?可能有些人會想:「好呵,我不跟你辯,你們確有這個自由,又看看將來會如何(廣東話:我放長雙眼睇你將來會點)。」心裡卻想,你們這麼自私看看會嘗到什麼惡果。
如果每隻蜜蜂都這樣做的話,雖然花還有其他自然方法繁殖,但沒有了蜜蜂的途徑,而蜜蜂
不斷採花蜜,像蝗蟲一樣,不停掠奪別的生物的成果,而沒有貢獻,總會供不應求,密蜂最後也享受不到花蜜了。
一些人不想生育,卻想一直追求、一直享受性愛的快樂,會否又是另一種蝗蟲表現?性愛行為由人促成,沒有人自然就沒有屬於人類的性愛活動的出現。如果你有 100 歲命,贊成墮胎的你又會否擔心,到老時再難找到新「對手」呢?
事實上,從這角度出發,贊成墮胎的想法會否是一種反對性愛的表現?如果你喜歡性愛,理性角度看你絕不應該贊成墮胎,因為這是最基本的市場供求關係法則。
(代續)
以上文的邏輯推論,咁男人係咪唔應該打飛機?
ReplyDelete因為打飛機純粹追求性快感,又達不到繁殖的目的.
因此最後人類絕種, 所以男人打飛機係錯既
(回應Anthony Lam Wai Man Mar 11, 2012 03:06 AM)就在下對d.wong 君的文章的理解,似乎d.wong 君並無表示男人逢「打飛機」就係錯。不過,或許d.wong 君有需要進一步解釋,是否一個男人終身只享齋「打飛機」之樂卻拒絕「開枝散葉」就係錯。
Delete另外,儘管在下以上的回應只提及關於男性某些DIY行為,在下完全明白此類 DIY 行為並非只屬任何一個性別的權利或專利。還請同學高抬貴手,莫因在下只曾提及某一性別的 DIY 行為而替在下扣上某性別主義的帽子,那實在擔當不起!
一針見血。很有意思的見解。不過的確有些人真的認為自瀆是不應該的,亦有些人表示自瀆後有罪惡感。
Delete如果世界上的男人都不跟女人交配而只是享受自瀆,的確人類會有絕種的可能,而在這假設下自瀆會成為社會問題,才會引致以上意見的自瀆是錯的結果。但事實並非如此。完全沒有証據顯示男女正常性行為數量比男人自瀆行為少,自瀆並不會令人類絕種。
至於關於人類絕種一事,的確太遙遠太不可能發生了,所以可能因此不少人覺得,任何討論涉及這一點或以此作為論証,似乎都會讓人覺得是無稽之談,為了防止人類絕種而做任何討論和事情都是很誇張的。不過事實是,日本三一一核災難後才剛一周年,一年前大家也覺得核災難是遙不可及之事,每天大家都用核電,若一年前有人呼籲大亞灣核電廠停止運作,甚至全球無核化,也會被人恥笑吧。即使今天提出這種呼籲,也會被恥笑。但日本人不這樣想,德國人也不這樣想。所以請直接指出本文的不合理性在那裡。
最後一點題外話,關於自瀆對錯的問題,以一例子來回應如下:
人應不應該說謊?究竟全球每日每人說多少個大話?
說謊是一件很小的事,也很普及,影響輕微,
是不是從說謊的普及性去決定說謊這行為是對或錯呢?
抑或有其他的價值標準去量度呢?
男性 DIY 行為 VS 開枝散葉
Delete本文主要是強調性愛的權利和義務,而文中所指的性愛是源於本網誌的主題(墮胎)而引申出來,因此只規範於男女之間的正常性行為。至於個人自瀆的權利和義務並不在本文採討範圍之內。從本文出發點說起,自瀆行為並未涉及異性,亦絕不會因自瀆而成孕,因此既沒有享用性愛的權利,自然也不用去負任何性愛的義務。
開枝散葉也不一定要靠男人呀
Delete有錢就可以買天才的種呢
如果一個男人是天才, 那他應該要把自瀆後的種拿去換取更有利益價值的金錢
相信這是可行及藉得討論的方法。
Delete但目前社會上似乎還沒有找到給一般人尋求這個方法的制度和足夠的配套。
題外話:為什麼一定要找天才呢?想達到什麼目的?
如果找了天才的種並生了一個天才出來,
天才長大後每天都說,媽你(即使你很聰明但相對天才來說)很笨,
因為有你這樣的母親我每天都活得很不開心,你又會怎麼想?
或許在下嘗試作一個小結,以確定理解無誤:
ReplyDelete1. 採蜜會帶來播粉的可能性,兩者本是同一套工作,閣下以此比喻純天然的性行為,即既享魚水之歡亦承擔可能「陀B」之責。
2. 惟故事發展至蜜蜂可選擇只享採蜜之樂而推卻播粉之責,閣下以此比喻選擇只享魚水之歡而推卻「陀B」之責。
3. 自慰並非閣下的《採蜜與播粉》的故事之內所要比喻的行為。
Am I right?
意思大致上是這樣。其實比喻只是主題的其中一種解釋的手段,
Delete非主題本身。
打比喻的缺憾在於比喻要貼切,不然戰線會轉移到比喻身上. 就我的DIY回應而言,我認為原po 的因果推演跳得太快, 跟我的DIY 人類滅亡論差不多
ReplyDelete很有道理。如有的話懇請指出蜜蜂採蜜比喻的不足處。
Delete其實比喻只是主題的其中一種解釋的手段,非主題本身。
比喻也肯定有所偏頗及不足,同意不應在比喻中糾纏,
直接討論主題更佳。
性愛是人予生驅來的本能, 是否一定跟生育掛鉤呢? 真的很存疑. 是否我們有性愛前, 便必定考慮生育的問題呢? 為著一個可能是生命, 可能沒有的生命, 或者是可以用墜胎解決的問題想完又想, 才有性愛, 照這樣, 可能人很快便滅亡了.
ReplyDelete如果胚胎出生以後就有法定的機制去由社會去處理嬰兒會不會是一種簡單解決方法呢?
Delete無論如何從生物學角度看性愛和生育應該同樣是人的本能,跟吃與拉一樣。吃、拉、性愛都比較簡單,生育就很麻煩很費事。
題外話:事實上香港及世界各地出生率不斷下降,有人更斷言未來香港樓市將因此而需求大減無人承接(即使包括大陸雙非嬰,且他們有若干選擇和考慮肯定不會全數來港)。不說人類滅亡,單說香港人和香港文明未來數十年也可能會消失。
究竟人類是有性愛先, 還是的生育的觀念先? 我個人較傾向性愛先, 和一般動物, intercourse是動物本能,人也不例外。
Delete其實人如果在性愛前,只需考慮生育的問題,在動物界中已經是相當幸福的了。換上是蜘蛛或螳螂,牠們(大抵是雄性)可能還要考慮死亡的問題(除非牠們真的「唔識死」-- “know no death”; not “cannot die”),而兇手還偏偏要是將要為自己生兒育女的愛蛛或愛螂。同學可能會懷疑,蛛螂之流懂愛嗎?是的,牠們可能根本連何謂愛亦不懂得。所以人(至少就男人而言)可以透過性愛而達到生育目的,原是一種福氣。現代人如認為只享性愛不作生育更有福氣,要將生育跟性愛脫鈎,現代一些避孕方法,例如服用避孕藥物或使用安全套,已經可以達到目的,雖然使用上述方法亦未必得到百份百成功避孕的保證。墜胎最主要的道德問題,不是因為墜胎將生育跟性愛脫鈎,而是因為墜胎可導致(至少)一個無辜生命的結束。
ReplyDelete(續前文)"墜胎"應作"墮胎",特此更正。
DeleteFrom the first second of fertilization of the ovum with the strongest sperm, a human life starts.
DeleteWhy?
Because such ferilized egg (a zygote or embryo) contains the FULL genetic make up (the DNA) of a person. DNA is more than a "bar-code", and is the most accurate identification of a unique life entity, definitely much more accurate than the thumb-print or an identity card.
The embryo (and then the more mature foetus in the womb), is an identifiable person as a single life entity- a unique identity, even when it does not have any full grown limbs, mouth, eyes, or ears.
It already has identity (unique DNA) defining the in-born personhood. An old Chinese saying: "Character of a 3 years old toddler already signifies the same when age 80 comes." To say a 3 years old infant has no personhood is bullying the infant.
Therefore I just cannot understand why pro-abortionists keep arguing that the foetus has no personhood. Why bully the embryo/foetus??
的確本文基本認為,生命是首要,將重點放在女性的懷胎社會問題上,而不是為了解決生育的社會問題而輕易找理由將墮胎合理化道德化。
Deletetotally agree. from that point dna is form and it is unique, different from all other human in the worl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human is recorded at that moment. it will not be changed but grow. it absorbs nutrient and becomes bigger and bigger in the coming ye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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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ete我贊成人類應有性愛的義務,但覺得如果人類單以供求方面而考慮否定墮胎,則他/她的責任是為了延續人類進行性愛的對象的話,人作為能思考的生命之價值或因而被抹殺?有部分人類即使喜歡性愛,除此之外亦有其他價值?
ReplyDelete本文的確是一篇很有意義的文章,至少未看這文前,我真的沒有想過性愛有其義務。縱使有,我亦只想到男女雙方有義務令雙方在性愛過程中都得到平等的享受及快樂,對於性愛是否一定要有傳宗接代的義務或責任,我是有保留。再者把只有性愛而不生育的問題牽涉至墮胎的問題上,正如上面有同學所言,墮胎是一個無辜生命的結束。至於性行為避免懷孕,卻不牽涉無辜的生命,這兩者的道德義務應有分別。再者,如果性愛牽涉到生育的道德責任,那麼有些人便不願進行性行為,這種「避孕」行為,又可能有人會說那些人沒有盡人類傳宗接代的道德責任,這種推展是可以很廣闊的。
ReplyDelete其實可否是生育是性愛的其中一個功能, 在我眼中, BABY is the by-product of intercourse. 雖然這樣是有點過份。
ReplyDelete以做跑步做比喻, 我跑步是想減肥, 但跑步可能會但小腿變粗, 所以我用一些令小腿不會變粗的方法。
目的(享受快樂/減肥)
-->行動(性行為/跑步)
-->可能結果(懷孕/小眼變粗)
-->用方法使可能結果不會出現(各種避方法/於小腿上搽按摩膏)
希望同學明白我的比喻吧。